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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为反腐倡廉提供保障
2009-08-27 17:44: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王坤 范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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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7日上午召开。东北网记者 邵奇摄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讲话。东北网记者 邵奇 摄
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场。东北网记者 邵奇摄
  东北网8月27日讯(范丽娜 黑龙江日报记者王坤 东北网记者邵奇)27日上午,我省召开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李延芝指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固基层政权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不仅是保障其充分履行职责的必要措施,更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

  李延芝要求,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一是要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核心,把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把“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作为最高标准,把强化学习和培训作为重要基础,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措施创新。二是要抓住组织建设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双重领导的职责和权限,科学设置县级纪检监察内设机构,做好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配合工作。三是要立足能力建设这个基础,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能力、预防腐败能力、依法依纪办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四是要突出作风建设这个重点,大兴亲民为民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清正廉洁之风,躬身践行好“牢记宗旨、以人为本,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新要求。五是要加强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切实解决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李延芝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有关部门要提供有力支持。组织部门要做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配备、干部职级待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编制部门要做好编制调剂、机构设置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会上,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检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作大会发言。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