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家电维修明码标价有价无“标” 活没干先要上门费
2009-09-02 16:51:0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宇隆 赵猛 于博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日讯 家电维修价格无公示,上门维修家电不出具收费手册,家电毛病还没解决就张口要上门费———针对这些投诉,记者8月28日跟随省家电维修协会与物价管理部门联合对哈尔滨市部分家电维修企业突击检查发现,多家企业均没有将维修价格在店内公示,很多经营者不知道家电维修行业有明码标价的规定。

  8月28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南岗区下夹树街35号的万科家电维修中心。该中心负责人表示,他6月份才接手这里的业务,不清楚家电维修业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随后,执法人员来到红旗小区院内检查,多处家电维修企业都与万科类似。由于频繁更换经营者,他们称不了解行业规定。最后,记者一行人来到先锋路上太阳能一条街检查,小鸭太阳能热水器有价格公示表,但没有公开悬挂;光普太阳能热水器负责人表示,刚刚喜迁新址,还没来得及布置店面;澳柯玛太阳能热水器的工作人员说不清维修价格标准。与此同时,不少家电维修企业负责人表示,更多消费者习惯于讨价还价,为了留住顾客,他们会主动让利,价格公示牌只是个摆设。

  对此,物价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表示,2006年2月1日起,黑龙江省开始实施《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价目表或价目牌应悬挂于家电维修服务场所醒目处,以及消费者易于观看的显眼处。标示的内容应包括该收费场所收取的所有项目和标准。省家电维修协会表示,只有真正执行明码标价,才能够遏制住良莠不齐的维修企业,有利于同行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市民的消费安全。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