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6日讯 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提出,要坚决破除部门利益和说情风的干扰,对影响形象、破坏发展的典型案件,要从重从快从严进行公开处理。
项目建设懈怠误事建议组织处理
《意见》提出,要以中央投资的扩大内需项目和全市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涉足重点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保证项目决策和运行合规合法。对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划拨、招投标、物资采购监管、施工、验收、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对那些在项目建设中安于现状、不谋事不干事、懈怠误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或建议进行组织处理。
到企业检查收费要登记备案
《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的落实,重点解决办事难、效率低的问题。建立到企业检查、收费登记制度,由执法执罚部门写明检查或收费的理由、事项、依据、处理结果等,由企业对检查或收费结果签署意见,并抄报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部门备案。坚持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和专项治理行动,认真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乱检查、乱罚款、滥收费等不依法行政问题。要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和从政行为,保证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树立良好形象;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防止出现贪污、挪用、私分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资金等问题;规范审批后续监管行为,着力解决部门之间互不通气、审批与监管脱节等问题,有效解决一些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过程的伪造假证件问题。
严查捏造事实破坏发展者
《意见》规定,坚决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严格区别政策界限,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创业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对在招商引资和企业竞争中按惯例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只要是为了发展,而不是为了个人谋取私利、损公肥私,要区别对待,保护企业利益,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对在改革发展中出现偏差的,要及时帮助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改进工作,防止因监督不到位酿成大错;对干事创业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为他们澄清是非,坚决给予支持保护;对捏造事实诬告,破坏发展,从中渔利的,要严肃查处。
《意见》还指出,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各类达标评比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支出,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从重处理影响形象破坏发展案件
《意见》提出,要严肃查处影响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坚决查处在工作中失职渎职、设卡梗阻、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坚决破除部门利益和说情风的干扰,对影响形象、破坏发展的典型案件,要从重从快从严进行公开处理,以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