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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参加新农合农村甲流患者医药费有望报销
2009-11-05 09:09:18 来源:生活报  作者:侯文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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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4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省卫生厅进一步细化黑龙江14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同时,将对确诊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甲流患者制定相关医药费报销政策。

  省卫生厅指出,我省近期防控救治工作除近日公布的强化提高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强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强化群防群控制度、强化分层培训、强化对口支援、强化技术指导、强化省市级业务督导、强化药品储备、强化媒体宣传和健康教育、强化医疗机构收费管理等10项措施外,还要求各单位强化对严峻形势的认识,对高度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及早使用特效抗病毒药物,对轻症病人要积极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案。

  同时,省卫生厅指出,近期我省将强化药品储备,向工信委提出80万人份药物储备。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必要时要果断采取停课等措施控制疫情。

  另外,卫生厅提出将对确诊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甲流患者,制定相关医药费报销政策,尤其是对危重症患者救治的医药费用要进行特殊研究解决。具体报销政策正在制定当中,将于近日出台。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