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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青年职工30人以上团员3人以上可建团
2009-11-07 14:44:3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李杨 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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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7日讯 全市“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推进暨基层团组织建设百日会战电视电话会议昨天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杜松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布成立了哈尔滨市“新经济,新社会”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意见》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凡28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30人以上、团员在3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和职工人数相对稳定的“两新”组织,可建立团组织;团员不足3人且青年人数较少的,可就近与其他单位联合建团。团员不足3人的,依托所在地团委或团支部建立团组织或青工委,也可以采取以厂带厂、以村带厂等方式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团员,开展团的活动。在外来务工青年流动量较大的人才市场、职介所等地,建立临时团支部。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