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兆麟公园等194处保护地块将不得随意开发
2009-11-18 08:40:4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17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将于11月25日举行哈尔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届时将审议《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保护的决定》(草案)。采访中记者获悉,为保护哈尔滨历史遗存和城市绿地、广场、公益性体育场地,该草案确定了哈尔滨194处保护地块,今后不得随意开发。

  数据显示,哈市近些年来新建了一批城市公园、公共绿地、休闲健身广场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使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较大改观。但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还存在着绿地规模、绿化总量不足,城市中心少绿等问题。目前,哈市全市人均公共绿地7.32平方米,大部分分布在香坊区、平房区及沿江一带,中心区绿地面积人均只有2.5平方米,且已没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目前哈市随意侵占绿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休闲广场被占等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起草了该草案,对哈市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公益性体育场地采取强制保护措施。草案初步确定,对哈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和规划预留的保护地块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保护,哈市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保护地块目录,落实管护责任实施保护。目前,哈市拟确定保护的哈市历史遗存和近年兴建的城市绿地、广场、公益性体育场地194处,并划分为一级和二级实施保护。其中,包括历史悠久、规模大和群众认可度高的一些公园、大型广场、城市绿地等,像兆麟公园、哈尔滨游乐园等公园、绿地都将强制保护纳入到保护地块中。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吞食地块面积,砍伐、移植树木,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与保护地块功能无关的其他设施,不得在保护地块上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

  对因事关全局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确需调整地块用途,属于一级保护地块的,由哈市政府提前申请,提交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决议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