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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一男子诈骗连襟还债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9-12-07 13:45:13 来源:东北网-绥化晚报  作者:郭会学 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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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绥化12月7日讯  近日,肇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团伙诈骗案件,主犯王丘(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丘家住肇东市五站镇某村,2007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2日,在这一年的期间内,王丘伙同曹某、赵某,经过密谋策划,王丘指使曹某、赵某分别假扮肇东市东发乡一心村的会计和村长,以一心村对外承包鱼池为名,骗取被害人王勇(化名)人民币5.8万元。

  原来,曹某的叔伯内弟王丘急需用钱,王丘知道自己的连襟王勇有钱,又得知王勇准备现金要托人承包一片鱼塘。于是,在王丘的授意下,曹某和赵某谎称一心村有鱼塘要向外承包,王勇承包鱼塘心切,没有怀疑这是一场骗局,当时便把双方讲好的承包鱼塘费用5.8万元,交给了曹某和赵某。这笔钱后来为王丘还了一笔债务。2008年12月12日,双方出具的协议到了兑现的时候,王勇要求经营鱼塘,这时,这场骗局才被揭穿。王勇向王丘等3人讨要“承包款”,王丘始终没还,于是,王勇到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12月18日和19日,警方分别将曹某、赵某抓获,王丘潜逃。2009年6月,王丘到公安机关自首。法院根据上述罪行,依法判处王丘以上刑罚,曹某、赵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