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整改报告 认真部署 创新措施 逐项纠正
东北网12月17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朱丹钰 )16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结合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和预算工委《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创新措施,逐项纠正,绝大部分财政财务违法违规问题,已经得到了整改落实,成效显著。
结合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围绕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和做好明年的审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整改工作要加紧进行,审计部门要跟踪督察,力争年底前整改到位;对于年底前完不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形成跨年度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提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要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该向社会公布的要坚决公布,将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推进人大与财政、审计、税务联网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预算监督的参与,落实人大的经常性监督工作。对于屡查屡犯,严重违规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审计部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年的审计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加强对中央拉动内需相关政策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尤其是对一些重特大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有效途径。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维护国家审计的权威,从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大格局和大监督的角度,组织财政、税务、监察和司法等部门,协助审计机关深入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审计派出机构、部门内审机构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审计和整改工作,确保人大批准的预算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