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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政协委员建议:规范物业管理 实现业主物管共赢
2010-01-20 15:51:5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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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0日讯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的学历构成以高中、初中及以下人员为主,且低学历者比例不断增加。由于物业管理的利润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由此造成物业管理行业人力资源极其匮乏。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差,乱收费和收费难现象严重,一方面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侵害了业主利益。另一方面一部分业主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对缴费存有侥幸心理,随意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公用部分随意侵权。物业管理企业向拥有私家车的业主或非本小区业主收取小区停车费、进门费等,并经常因此与业主发生纠纷;开发商忽略小区公用部分的建设,不预留车棚、车位或公共绿地面积缩水,致使物业管理单位在接手物业后私搭乱建自行车车棚、物业用房等,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质量及居民正常生活。

  委员建议

  潘阳委员建议,应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保障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为维护业主利益提供方便。加强物业管理公司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促进物业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收费的良性循环,实现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共赢。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对开发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各项费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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