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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确定四件议案
2010-01-29 14:39: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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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9日讯 (记者 朱丹钰) 记者从29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三次会议上了解到,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共确定四件代表议案,分别为《关于再议制定<黑龙江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我省煤炭期货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煤炭市场健康发展条例>的议案》。

   据悉,到本次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4件。《关于再议制定<黑龙江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分别交由省人大财经委、城建委和法制委办理。《关于制定<我省煤炭期货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煤炭市场健康发展条例>的议案》,其内容涉及的立法权限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按有关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