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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青年没有路费回家网吧内持刀抢劫被刑拘
2010-02-01 08:59:12 来源:东北网--绥化晚报  作者:李奇础 于海涛 陈速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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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绥化2月1日讯 由于没有回家的路费,3名男子走上了抢劫之路,结果是全部进了法网。近日,安达警方将3名犯罪嫌疑人刑拘。

  2009年11月13日13时25分,安达市昌德镇某村居民陈某报案称:7时许,他在安达市四道街某网吧二楼单间上网时,被2名男子持刀抢劫抢走现金200元。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大队长宋军带领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调查访问了解到,抢劫人员共3人,其中一人在网吧门口放风,该人叫袁某(男,无业人员,望奎县人)。根据这一线索,刑警大队侦查员立即在望奎县各网吧展开布控工作。2009年12月,侦查员在望奎县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袁某抓获。经讯问,袁某交代了伙同他人在安达市四道街某网吧抢劫的犯罪事实。根据袁某的交代,警方确定了另两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12月30日晚,安达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抓获。经审讯,3名嫌疑人交代了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

  袁某等3人都是望奎县人,在网吧中相识,其中袁某和黄某有犯罪前科。案发前两天,袁某约黄某和王某陪他到安达,找他的母亲取棉被。3人到安达后,就开始上网和买东西。由于带的钱少,他们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案发前一天的晚上,他们在某网吧上网时,发现正在买饮料的陈某裤兜里有百元大钞。黄某便对袁某和王某说“抢他点钱当路费”,2人表示同意。由于网吧里人多,他们决定等陈某离开网吧再动手。于是,3人在陈某的单间外监视陈某,准备等他离开时,跟到外面再动手。第二天7时许,按照单间时间要求,陈某应该离开了,可陈某没有离开。见此情景,3人决定在网吧里动手,于是,袁某到网吧外面放风,黄某和王某持刀进入包间,将陈某的200元钱抢走,随后3人乘车逃离了安达。

  此案在进一步工作中。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