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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一女子为让老公回家 谎称被绑架造假案
2010-03-25 17:42: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相明 宏武 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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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5日讯 (相明 宏武 记者朱丹钰) 夫妻二人闹矛盾,为了能让老公回家,竟然导演被抢劫和绑架的假象,不想老公报了案。近日,双鸭山市宝山公安分局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终于揭开了案件的真相。

  1月30日10时许,宝山刑警大队接到一男子电话报案称:他刚刚接到一陌生男子用其妻子王某手机打来的电话,说其妻子在他们手中,要他马上准备一万元钱,送到一处空房子。

  侦查员们迅速乘出租车带着报案人前往交易地点,途中发现了被害人王某。据王某自述,当天8时许,她在尖山区打车回家行至四方台区时司机接了一名男子,二人用匕首威逼抢走了她2000多元钱和手机。随后,把她拉到宝山区一岩石山附近的空房子,用胶带把她的手、脚捆住、嘴粘住,并向她的丈夫打电话要钱。但不一会儿,二人就走了,她便自己跑了出来。

  公安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和出租车特征,展开了大范围的调查走访,发现此案极有可能是一起假案。3月15日,民警们找到了将王某捆绑起来的张某,证实了警方的判断,王某在证据面前供述了事实。

  经查,案发当天王某和丈夫吵架后去办离婚手续,但没有办成。王某叫丈夫跟她回家被拒绝后,独自打车回家途中,萌生了制造被抢劫和绑架假象使丈夫回家的想法。她求司机帮忙给其丈夫打了电话,说她被抢劫和绑架了。到宝山区下车后,她又求到三轮车司机张某帮忙,买胶带在一处空房子里将她手脚捆住、嘴粘住,并把手机送给了张某。在空房子里等了一阵后,冻的受不了的她蹦着出了空房子,被过路人“救”了下来。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