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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乡妇女创业最高可获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2010-04-13 15:56:22 来源: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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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市财政局、哈市妇联、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中心支行4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及我省有关妇女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方面的有关通知,将贷款对象扩大到所有哈市城乡创业妇女。据悉,今后哈市城乡妇女创业最高可获得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按政策规定,符合哈市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妇女,以及具备哈市农村户籍,年龄在20至55周岁之间,有自主创业意愿,并在哈市城乡从事个体经营(微利项目),经营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村妇女,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8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给予人均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7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参加创业培训的城乡妇女将优先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城镇妇女可向经营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妇联组织推荐的贷款对象给予优先审核;农村妇女由区、县(市)妇联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和实地核查,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需要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就失业登记证》等符合贷款条件的有效证件、有效地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同时,从今年起我省各级妇联组织将被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奖补政策的奖励范围,确保此项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