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当“药托儿” 保健品当药品送(图)
2010-04-19 11:18:5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某媒体发布了印有“哈市红十字会紧急寻找10000名高血压、高血脂患者”字样的广告。

  东北网4月19日讯 近日,70岁的王大爷遇到了一件闹心事:3月24日,他在媒体上看到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紧急寻找10000名高血压、高血脂患者的广告,并有免费赠送活动。于是他报了名并在指定地点领取了两盒“脂压双降胶囊”。老人很开心,以为困扰自己多年的高血压有救了,结果回到家里戴上老花镜一看,自己领回来的竟然是保健品,此胶囊根本不能治病。老人很气愤:哈尔滨红十字会怎么骗人呢?

  保健品当药品卖 免费赠送是“陷阱”?

  4月14日,记者在王大爷那里见到了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免费赠送的“脂压双降胶囊”,只见外包装上印着“国食健字G20090330”,生产企业是黑龙江北奇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王大爷告诉记者,他和老伴都患有严重的高血压,长年用药没有效果。3月24日,他看到有关哈尔滨红十字会的广告,很高兴,打电话询问了详细的情况后他立即赶到位于哈尔滨市中央大街上的“宝丰医药”连锁药店,登记了姓名、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随后王大爷领到了两盒“脂压双降胶囊”。“我老伴儿得知这不是药,不能治病,气得高血压又犯了。红十字会怎么还能骗人呢?!真是太不像话了!”

  根据王大爷的投诉,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脂压双降胶囊”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审批的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为“旗人牌银维酚软胶囊”,功能为“辅助降血脂”,适用人群是“血脂偏高者”。“审批时已经明确规定,这个产品不能代替药品,更谈不上什么治疗高血压高血脂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赠送的产品只是普通的保健食品,没有任何医学疗效。

  闭口不谈治病“爱心企业”回馈社会

  明明是没有任何治病功效的保健食品,哈市红十字会为何会大张旗鼓地寻找10000名高血压、高血脂患者呢?

  记者找到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发布的广告。在这则广告上,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的名头十分显眼,下面明晃晃印着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的公章。根据广告标明的申请条件,高血压、高血脂患者;家庭贫苦,因医药费常年发愁;长期服药、频繁换药不见效的患者都可以申请免费获得“脂压双降胶囊”。

  王大爷告诉记者,就是上述的申请条件让他以为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要免费赠送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的药,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领取。所以他和老伴都动心了。

  4月15日,记者联系到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曹长来。曹部长说,广告是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刊发的,目的是回报“爱心企业”。哈尔滨市一家名为“万象英豪医药有限公司”的企业向哈尔滨市红十字会捐赠了价值54万元的“脂压双降胶囊”,而且不止一次地赠送,以往也多次向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赠送产品。

  至于哈尔滨市红十字会是否把保健品当成是药品赠送给百姓时,曹长来表示,他们在广告里只字未提“药品”一词,是百姓误解了。

  既然不是药品,为什么通篇广告里一直在强调“寻找患者”、“发病率”、“防治”等字样呢?对此,曹长来强调,从活动一开始,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就知道“脂压双降胶囊”不是药品,而是保健食品。哈市红十字会不存在欺骗百姓的行为。


  哈市红十字会 企业的“托儿”

  根据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刊登的广告,4月15日,记者拨打了广告上面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人告诉记者,这里是“万象英豪送药中心”。记者表示想了解一下“脂压双降胶囊”,接电话的人立即在电话里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脂压双降胶囊’是纯中药,成分是银杏叶提取物、茶多酚等,都是纯植物萃取的,不会伤肝伤肾,吃一盒就能见效果。一个疗程6盒,现在买5赠1。”当记者质疑“脂压双降胶囊”是保健品时,接电话的人立马反驳:“这是纯中药。”

  既然“万象英豪医药有限公司”在明目张胆地将保健食品当药品卖,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在这其中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他们所谓的回报“爱心企业”就是回报这样的企业吗?

  记者调查,投放盖有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公章广告的单位其实并不是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而是哈尔滨市一家名为“新博达”的广告公司。经证实,额度高达数十万的广告为商业广告。

  黑龙江三维律师事务所王新磊律师介绍说,根据我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其实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王新磊说,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出面推广保健品,毫无疑问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而且,从现有情况看,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发布的那些广告,明显带有欺骗和诱导成分,而我国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王新磊律师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各级红十字会必须按照中国红十字总会的章程依法从事慈善救助工作,而由红会出面为具体某个企业出面进行广告宣传和产品推广,肯定与红十字会章程不符。

  现在,王大爷感到既无奈又气愤:

  无奈的是,手里的两盒“保健品”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万一我和老伴把这个当成药吃了,延误了病情,谁对我们负责?”

  气愤的是,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竟然给企业当“托儿”,“红十字会本应该是救人助人的地方,现在却做出这种漠视百姓生命健康的事情来,百姓的健康安全岂能让他们当成谋利的工具?!”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