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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绥阳林业局共建工业园区税收分成兑现仪式现场。东北网记者 高长利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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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林业局局长卢孝东(右)从东宁县县长任侃手中接过117.8万元的税收分成款。东北网记者 高长利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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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林业局与东宁县签署《局县双方办理兑现招商引资税收分成工作程序合作备忘录》。东北网记者 高长利摄 |
东北网4月28日讯 (王钊 韩智华 记者高长利) 4月27日,绥阳林业局一派喜气洋洋,在绥阳林业局与东宁县合作共建工业园区税收分成兑现仪式上,绥阳林业局局长卢孝东欣喜的从东宁县县长任侃的手中接过117.8万元的税收分成款,这是绥阳局自2007年加强局县合作共建首开林业企业与地方政府税收分成先河以来第三次拿到这笔款项,三年累计总额达204.7万元。
作为森工企业的绥阳林业局有着林木等多方面的资源优势,在发展林产加工业上,过去公投公办的体制使该局局属的几个加工厂都面临亏损。林业局对林区公办企业转制改为民营后才使其恢复生机,企业有心招商引资做大做强林产加工业,但苦于没有政府职能,招商不见利。当林业局提出招商引资,地方以奖励的形式返还部分税款时,得到了东宁县的大力支持,明确规定:绥阳局的招商引资企业与东宁县其它招商引资企业享有同样的优惠政策,并给予绥阳林业局特殊的税收分成政策,即绥阳局招商引资的企业从纳税之日起,每年上缴县财政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地方税收分成部分的60%返还绥阳林业局,税收分成也由2007年的15万元、2008年的71.9万元上升到今年的117.8万元。
绥阳林业局紧紧抓住机遇,相继建设开发了细鳞河、二道岗子贮木加工园区,通过招商引资实现了原木加工增值,同时安置了企业富余人员。东宁县则通过合作,培育了新税源,增加了县财政收入,解决了就业增收的问题。绥阳林业局不断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广开税收分成财源。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引进绥芬河市东北亚公司开发建设双桥子小天桥森林公园。发挥风能资源优势,与穆棱市和东宁县合作,引资9.6亿元,建设了两个风力发电场,建成投产后年可为国家增加税收1000万元,企业分税50万元。
省森工总局和牡丹江市对税收分成发来贺电,祝贺绥阳林业局与东宁县不断深化局县共建、构建城乡经济一体化新格局迈上新台阶。绥阳林业局局长卢孝东表示,今后绥阳局将按照省委和省森工总局党委提出的建设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先行区、争当全省城镇化建设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和试点局的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向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发展,加快建设全省局地合作示范区、区域融合先导区,努力把绥阳局建设成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示范区。
为促进税收分成工作向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绥阳林业局与东宁县还签署了《局县双方办理兑现招商引资税收分成工作程序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