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7日讯 佳木斯市光复路西段于2009年6月建成通车,经过短短6个月的使用,就出现了裂缝、塌陷、鼓包等工程质量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市纪委、监察局组成的专家联合调查组详细调查,认定这是典型的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敲响警钟。
光复路西段东起红旗街西至八一街路段始建于2008年7月,2009年6月通车,总投资1621万元,刚刚使用了6个多月,路面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塌陷、鼓包等问题。新修的道路出现这样的问题引起了附近居民与过往司机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注,并责成市纪委、监察局组成专家联合调查组对这一问题进行彻查。
经过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的《关于光复路西段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报告》和专家论证鉴定结论,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是由于东方市政公司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设计规划违规施工,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出现裂缝是因为施工单位在老路基挖到设计标高后,再次把土向下挖松的深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导致在新老路基结合处出现了纵向裂缝。出现沉陷的原因是由于水撼砂不实及施工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造成的,都属于施工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直接责任人原东方市政公司施工三处主任张成明、施工四处主任王兴佳和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监督科代科长张俊峰依纪依规追究纪律责任。同时,对市建设局主管领导、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邓林清、市建设局市政科科长姚玉新进行诫勉谈话。
事件发生后,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总经理宋文东向社会公开道歉:对于因为管理失误、责任心不强、盲目施工等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我们深感内疚并向全市人民道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抓好企业内部管理,恢复和发扬东方市政公司的优良传统,做让全市人民满意的优质工程。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牢固树立“不干则已,干就一流”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各项施工要求和规章,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强化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当前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对失职渎职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