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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禁摩令将使哈尔滨摩托车5年内消失(图)
2010-05-19 13:43:1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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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9日讯 从14岁起就疯狂迷恋摩托车的哈尔滨市市民孙作坤算得上“摩托车达人”。从儿时的望车兴叹,到1987年得偿所愿买到自己第一辆二手铃木AS100,老孙对摩托车进入了痴迷状态。对哈尔滨市摩托车发展史,他更是如数家珍。

  买辆摩托要三百多元

  在老孙的记忆中,哈尔滨市最早的摩托车为1955年从前苏联进口的德四、德五。当年只进了车架子,没有发动机。1957年引进了发动机后,这两款摩托车才正式投放哈尔滨市市场。当年,全市共四个地方出售摩托车,分别为道里区省电机公司、太平二商店、道外头道街自行车商店和尚志大街自行车商店。两款摩托车为1.3马力,时速40公里,售价为360元和362元。而当年机关工作人员月收入仅有30多元。为了买到一辆摩托车方便工作,有些单位的员工便以“打汇”的方式购买(即借用全科室所有人员当月工资购买。)1957年,哈尔滨市邮电局一次购买了50台德四、德五轻便摩托送电报。老孙说:“当年能骑辆德四、德五,可比现在开奔驰宝马拉风得多。”

  摩托车配置进军警

  1960年正式出厂的长江750型边三轮,当时主要装备给部队和省级公安系统,并于1976年配备给派出所。那个时段,湘江750型和东海750型摩托车也是部队和公安系统使用的主要车型。1968年,1.4马力、时速40公里的中国第一辆50型轻便摩托车在济南下线后很快便出现在哈尔滨市的路面上。1970年,上海完全引进德国宝马公司技术出产的幸福250型摩托车,也在哈尔滨市露面。老孙回忆道:“那款车在1972年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访华时,还担任过国宾开道车呢。”从1972年到1980年,黄河250、雄狮250、前苏联双兔175型、捷克175型、捷克350型(时价3000余元)纷纷在哈尔滨亮相。此期间,南岗区秋林公司还出售过法国产标志50型和秘鲁103型摩托车。

  “地产”摩托车诞生

  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从日本引进的铃木100型(时价3350元)、雅马哈100型(时价3680元)、本田100型(时价4200元)相继出现在哈尔滨市街头。1987年,本田145型和本田125型摩托车也相继进入哈尔滨市市场,各种型号的国产摩托车也纷纷面世,也是从1984年哈尔滨市掀起了骑摩托车的风潮。在此之前,摩托车仍多为公务用车,老百姓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才能买到淘汰车辆。而同样在1984年,哈尔滨市首款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岛”牌轻便摩托车从柴油机厂驶出。1985至1986年,龙江电工厂也引进洛阳嘉陵集团技术生产了嘉陵50型摩托车,当时售价1500元左右。由于当时管理较宽松,1985年到1995年算得上是哈尔滨市摩托车最多时期,数万台各类摩托车每天飞驰在城市大街小巷。

  “太阳岛”摩托车共生产2000余台

  在中国的摩托车发展史中,“井冈山”牌摩托车、长江750摩托车、轻骑15型、长江250型等等分别创造了一项项第一,并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哈尔滨市的摩托车发展历程中,太阳岛牌轻便摩托车也有自己独特的地位。这款1984年出产的50型轻便摩托车仅生产了一年,便因厂家倒闭而消失。当时共生产了2000余台,该车无挡位、有离合,售价为450元左右。因其机器较为粗糙简易、故障率较高,该车慢慢淡出人们视野。但其刚出厂试车时,大街小巷穿行的红色、绿色、黄色等艳丽的车体颜色曾一度让它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尽管迅速“夭折”,但它仍是哈尔滨市自主知识产权的首款轻便摩托车。时至今日,也许你仍能在路面上看到一辆已经看不清标志的“太阳岛”牌轻便摩托。

  在哈尔滨市的摩托车引进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件事也能让我们看到冰城百姓当年对摩托车的钟爱。1985年左右,山东省机电公司仓库曾被黄河大水灌淹,存在库内的一批黄河250型摩托车化油器等部件受损。哈尔滨市便曾购进过这些被淹摩托车。即便存在故障,但仍有不少市民购买。曾购买过该车的张凤山先生回忆:买回来打不着火,找人拆开化油器一看,里面都是黄泥,清洗干净后才能正常使用。但好在便宜,能开上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摩托车用过“三色”车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的摩托车在上世纪主要分两线管理,其中排气量50cc以下的轻便摩托车最早归属自行车管委会管理,核发白底红字“哈尔滨xxxxx”牌照,不准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排气量80cc以上的属机动摩托车,按机动车管理,其牌照与机动车相同。最早为绿底白字“黑龙江01xxxxx”号牌,后在上世纪80年代初改为蓝底白字,80年代中期改回绿底白字,90年代改为现在使用的黄底黑字“黑A”字样的92制式号牌。

  据了解,从1997年以来,哈尔滨市相继出台了三个政府规章和两个通告,对摩托车行驶区域、时间和登记数量及非法营运行为予以限制。对摩托车进行总量控制至今,经历了限制摩托车增量和流量、非本市号牌摩托车不准在本市市区道路上行驶、本市市区外的摩托车不准在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等三个阶段,禁摩的范围不断扩大、禁摩的车种不断增加。十多年间,哈尔滨市在籍的摩托车数量也从1997年限摩前的约6万台,下降到目前的5400余台,其中只有1200余台按时到交警部门检车,其他的近4200余台摩托车属于无路权车辆。据交警部门最新统计,到今年年底,哈尔滨市在籍的摩托车仅剩4724台,其中有路权车辆只有千台左右。

  5年内摩托车全部消失

  按照哈尔滨市5月1日正式实施的禁摩令,即便是有手续摩托车也已被禁止进入城市部分中心区。针对目前很多市民仍不清楚自己骑的是摩托车还是助力车的情况,交警部门也给出了解释: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摩托车是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或内燃机排量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轻便摩托车是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或内燃机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但不包括最高设计时速小于等于20公里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电动自行车指具有两个车轮,同时具备脚踏及骑行功能,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电压不大于48伏、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的车辆。

  同时,为了方便老年市民和残疾人日常出行,交警部门对持市区内蓝牌照的小型轻便摩托车、残疾人代步摩托车不予限制;执行公务的特种摩托车也不予限制;对提供快递、送药服务的摩托车暂缓一年实施限行措施。而随着哈尔滨市合法摩托车的逐年报废和禁行区域的进一步扩展,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可能5年之内,摩托车这种曾经风靡一时的“铁骑”便将彻底在哈尔滨市告别历史舞台,成为百姓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