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讯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从强化“四项措施”入手,对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实现了构筑“零”职务犯罪村镇的目标。
一是构建一个“网络”,完善预防格局。龙凤院在龙凤镇的8个村和24个自然屯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立了以镇、村(屯)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为主的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档案;设立村(屯)信息联络员,形成了“立体化”的预防工作格局。联络员先后提供有价值的预防信息32条,龙凤院通过与龙凤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在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商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确保了农村预防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签订“两个合同”,明确各自责任。针对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协同龙凤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合同》、《廉政承诺保证书》,通过责任的落实,提高相关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在对投资1.82亿永泉社区整体改造项目的预防工作中,通过有效落实廉政责任,实现了工程建设“零犯罪”目标。使828户居民住上了高质量的新居,彻底改变了过去脏乱差的生活环境,让更多百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规范“三种行为”,保证公开透明。龙凤院重点在农村账务管理、工程招投标、村民选举“三大环节”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在账务管理上,积极协助镇村实施“村账镇管”、村务公开,完善现金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制度。在工程招投标上,本着“参与不干预、服务不替代、帮忙不添乱”的原则,进行同步预防,努力做好村镇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在村民选举上,正确引导群众把那些思想好、意识好、能干事的优秀人才选举出来。先后协助龙凤镇顺利完成了7个村的村民选举,使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致富能人走上了村长岗位。
四是开展“四个教育”,增强自律意识。龙凤院与龙凤镇联合召开了“农村工程项目廉洁从业教育工作会议”,对农村工程重点人员130余人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剖析、警示专题会等进行警示教育;在各村竖立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牌、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龙凤镇举办“服务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培训班”,对8个村的书记、村长、报账员及镇机关干部40余人进行了法律知识、预防知识培训,培训率达百分之百,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得到了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