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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一拆迁“钉子户”房屋起火 原因待查
2010-06-01 10:12: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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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烧后的房屋。

  东北网6月1日讯 近日,绥化市望奎县居民王希峰向本报反映,自家房屋在未达成拆迁协议前,开发商就开始大规模施工,且他们的房屋遭到玻璃被砸、半夜被放火等事件。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开发商否认了放火。

  5月30日下午,记者赶到绥化市望奎县居民所反映的事发现场看到,绥化市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搏宇花园”商品房正在施工建设中,望奎县王希峰家位于施工现场的边缘,共有东西朝向的砖瓦房和南北朝向的草顶土房两处平房及一处小院。其中一处房屋中间屋梁处有被火烧过的痕迹,虽然院子的大门已上锁,但房子四周的院子围栏和窗户扇已不知去向,整个院子已处于半开放状态,房前的院子里堆满了建筑材料。

  据王希峰说,家里的这处老房是他母亲生前留下的,母亲去逝后,房子一直对外出租。去年此处要拆迁建新房,但因对给予的房屋补偿面积不满意,一直未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后因发生房屋玻璃半夜被人砸碎的事,租户就离开了,房子现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今年5月初,房屋四周的围栏被人无故拆除,建筑材料被堆满院子。5月13日,家人又发现房屋的窗户扇不知去向。5月26日凌晨,草顶土房起火,火把一间房的屋顶烧塌,木质的房梁部分烧焦,后消防队将火扑灭。王家人表示,家里因无人住,已将电源断开,没有因电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记者注意到,像王家这种情况的未拆迁户还有两家,其中居民郑伟家正处在施工现场塔吊的正下方。据郑伟讲,自己是残疾人以养信鸽为生,家里这块三十多平方米的地方,是被批准的信鸽养殖基地,家里有200多只鸽子,每年都会参加各种比赛,鸽子有繁殖的适应期,搬迁对其影响很大,郑伟据此要求除房屋补偿外,应另补偿其信鸽损失20万元,双方未达成协议。去年九月份,他家的房子也遭到“着火”的噩运。原邻居家达成拆迁协议搬走以后,邻居家与他家的连脊房被拆,处于他家连脊房的另一侧就“着火”了,幸好被家人发现,没人受伤,但九岁的女儿受到了惊吓,为此常恐房子着火。现他家的房屋孤立在施工现场中间,已停水、停电,施工塔吊还不时会掉下石块,他已将房顶铺上木板防止砸伤人。王希峰和郑伟都已将“着火”的案件报到县公安部门。

  记者来到望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望奎县刑侦大队宋队长对记者说,去年县内房屋拆迁重建以来,发生了多起未拆迁房屋无故发生火灾的案件,现此类案件还在侦破中。

  晚上七点左右,望奎县建设局主管拆迁工作的高局长和开发商绥化市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蒋恩全与记者见面。高局长对记者说,“搏宇花园”拆迁建设工程,是县里去年就开始进行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共已拆迁了六十多户,还有最后三户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按照与已拆迁户的拆迁协议,今年十一月份就到了回迁时间,现正在赶工期。因与王家未达成拆迁协议,现四栋楼中的一半不能进行施工。

  开发商绥化市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蒋恩全对记者说,“钉子户”在拆迁中常有发生,很多人都想借给施工设置阻碍得到更多补偿,王家84平方米的临街住宅房是拆迁区最破旧的房子,公司已按商品房转成住宅房的最高标准,答应给其240平方米住宅,但王家要求一定要按与他邻居家38.5平方米获得120平方米的住宅比例进行补偿,要求补偿280平方米的住宅和20平方米的车库,如果答应了王家的要求,其他两户就会要求更多。此处有60多拆迁户,有40多户都是按1:1的住宅面积比例补偿的,且根据相关要求也没有对信鸽搬迁进行补偿的规定。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王家邻居与王家一样的位置38.5平方米能得到12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补偿时,蒋恩全说,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如果拆迁户住宅面积不足45米,要补齐到45米,且王家邻居的院子还有一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院子面积也很大,主要是拆迁的态度很好,能积极主动配合,给12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也有很多“哥们情谊”在里面。对于未拆迁房屋出现“着火”的事件,蒋恩全表示并不知情,也不会干这种“愚蠢”的事,但还可以按照未被烧之前的情况给予王家房屋拆迁补偿。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