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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级公立医院将可预约诊疗
2010-06-02 08:00:5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衣晓峰 马庆志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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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日讯 昨天,记者在全省卫生系统2010年医改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今年黑龙江省医改任务将实行“问责制”追究责任,省卫生厅与13个地市卫生局及省直单位负责人签下责任状。到明年3月,哈尔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据介绍,今年省卫生厅结合国家相关安排,确定了5大类83项目标任务。今年哈尔滨市将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推广、执行国家制定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同时,哈尔滨市将提高筹资水平,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150元;初步建立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按统筹地区规定比例报销,使用基本药物以外、新农合《用药目录》以内的药物,报销比例比基本药物低3-5个百分点。

  此外,哈尔滨市今年在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同时,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要达到99%以上,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并力争提前两年完成68340名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第三针补种工作。每人补助800元,为25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等。

  另悉,在此次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省卫生厅将今年的医改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到各市(地)卫生局和省厅直属单位及相关处室,对考核未合格的单位,要全省通报批评,对所在市(地)的卫生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实行问责追究。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