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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严查中小学招生乱收费 严禁提高择校生收费标准
2010-06-05 16:47:5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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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各区教育部门获悉,为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2010年教育部门要求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哈市物价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各项收费标准,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和不赢利原则,严禁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进行收费。对有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和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严禁提高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纳入公办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择校生录取工作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严禁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择校之外,以非计划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所收择校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财政专户。

  严禁招“校中班”乱收费

  今年公办中小学校坚持免试且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原则,坚决制止与入学、考试和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禁搞“一校两制”、“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对教辅材料,包括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统一征订和购买,不得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或强迫订购教辅材料。

  中小学校收费须公示

  中小学校招生收费须向社会公示。在开学前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批准收费单位、投诉电话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暑假和秋季开学后,教育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学校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了解各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