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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行人违法过街造成交通事故将承担责任
2010-06-21 17:07: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鹏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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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1日讯(赵鹏 见习记者岳云雪)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行人横过道路不使用过街天桥、人行横道等过街设施,违法横穿道路或翻越交通护栏造成交通事故,将负有一定的事故责任。

  针对中山路行人违法过街现象,21日10时记者来到中山路。在人和街过街天桥处,一些行人过街能够自觉走天桥,也有正在准备横穿道路的行人在交警的提示下从天桥过街,只有少部分行人绕过交警的执勤岗位涉险过街。在比乐街及巴陵街口,横过中山路的行人较多,特别是在工人文化宫路段道路两侧的两处公交站台,许多刚刚走下公交车的乘客直接横穿道路,尽管每个路口都有两名协警,依然有不听指挥的行人横穿。10时30分突然降雨,两名妇女在距天桥不到50米处准备跑步横穿道路,执勤交警示意她们从天桥过街,几番对话,他们才很不情愿地走向过街天桥。由于中山路革新街往火车站方向道路宽阔、车速较快,横穿道路的行人在快速行驶的机动车中躲躲闪闪,十分危险。

  据执勤交警介绍,每天早晚高峰时间横穿道路的人较多,如果一次打算横穿道路的人数较多,就很难劝说。近日,在中山路与巴陵街口,曾有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被一辆轿车刮倒,由于车辆行驶速度不快,行人并无大碍。

  据统计,今年以来哈市共发生5起因行人违法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5起事故中违法过街的行人均不同程度承担了事故责任。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