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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频现超市“标价门” 商家:工作失误”
2010-07-01 09:47:2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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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日讯 一起消费维权案,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短短两周,各大超市接连身陷“标价门”。记者调查发现,“标价门”现象背后,暗藏的是超市内外监管的缺位。

  “标价门”现三大怪圈

  据市消协统计,年初至今,有关“标价门”的投诉约为450件。本报“标价门”系列报道推出后,投诉量更是大幅攀升。分析近期的投诉案例,消费者遭遇的超市“标价门”现象,主要呈现三大怪圈。

  怪圈一:商品价格“标卖”不符。王女士在地段街上的世纪华联超市购买的标价4.9元一袋的卫生巾,结账时价格却升至6.4元;邵先生在大润发香坊店购买的标价5.9元一瓶的酱油,结账价格为6.7元……事发后,两名消费者均找到超市询问原因。而超市解决此事的态度,只是默默退货,没有“原因”。

  怪圈二:不同价格商品混卖,只标最低商品价格。新一百超市一处促销柜台上,放有大量苏打红茶及矿泉水,商品上方只放置着“1元”的促销价牌,而苏打红茶每瓶的售价却是3.2元。

  怪圈三:标高商品原价。沃尔玛友谊路店促销价2.1元一袋的鲜奶,大促销牌上标注的原价为2.8元,而实际原价仅为2.2元。

  总结几种怪圈,凡有超市购物经历的消费者几乎都遭遇过“标价门”。一旦出现问题,商家总有各种理由应对,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消费者丧失了耐心,不再愿为“一毛”或“一元”耗费精力。

  “吃费”商品的利益链

  我市一家大超市的经营者告诉记者,一家商品总量在4万件左右的大超市,每天最畅销的单件商品如可乐的销量,约在千余瓶左右。记者据此算了笔账:以每瓶标价2.5元的可乐为例,如实际付款时每瓶多收0.1元,仅此一家超市在可乐“身上”一天便可“吃费”100元;如果4万件商品每件都“吃费”0.1元,一天便可“吃费”4000元。

  在这里,我们推算的仅是保守的“吃费”数字。连日来,读者们反映的“吃费”金额多数在0.5元至5元不等。毫无疑问,这笔不菲的金额,都出自消费者们的“腰包”。到超市购物时,很多消费者都会买上整车的东西,很难记住每种商品的价格。付款后即便有账单,也未必能查找出多付的钱。只有少数购物种类少又细心的消费者,比如老人、家庭主妇,才可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标价门”暴监管盲区

  采访中,面对“标价门”,各商家的共同回应是:“工作失误”。如果说,偶尔出现标售价格不符的情况,可以归结为“工作失误”,那么,短时间内,沃尔玛、大润发、世纪联华……各大超市纷纷暴露出相同的问题,就不是一句“工作疏忽”可以轻松带过的了。

  市消协副秘书长林安林告诉记者,针对近期的“标价门”投诉,消协对相关商家进行了大量调查。虽然多数商家只承认是“工作疏忽”造成的,但调查显示,一些商家的错误长期存在且疏于自纠,这种行为已涉嫌价格欺诈。从职能上来说,消协只负责调解消费纠纷,敦促商家自检自查。要从源头杜绝标售价格不符的问题,还得靠物价、工商部门加强监管。

  那么,物价、工商部门到底管没管呢?对此,工商部门答复,消费者遭遇价格违法行为,应找物价部门解决。但如价格违法问题引发消费者利益受损,“这个我们管”。物价部门则表示,涉嫌价格欺诈的“我们管”。记者听得一头雾水。

  违价、纠纷、投诉、维权,这4个环节在“标价门”事件中,形成了一个拆解不开的怪圈。最终,消费者往往被弄得身心俱疲。

  对此,我市“维权明星”刘天晓认为,监管部门通常只提醒市民购物时注意查对,这其实是本末倒置,与其让消费者被动维权,不如力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他表示,边治理边暴露的超市“标价门”问题,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即超市自检自查与监管部门行业监管的缺位。希望相关部门能拿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并落到实处,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