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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严惩交通违法首日 22名乱穿马路者罚看事故录像
2010-07-06 09:02:10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慧东 郭群 丁毅 荆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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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百米冲刺跑过中山路。

女子推车跑过中山路。

乱穿路行人看交通事故录像。

  前言:行人违章过街,无牌、假牌车辆违停,报废、无手续摩托车上路,残土车违法拉运。针对破坏道路交通秩序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5日起将实行有针对性的严惩措施——

  黑龙江新闻网讯 5日,哈市市民刘洋因横穿中山路被交警“请上”了宣传车,观看交通事故录像,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这是哈市交警部门继罚“站岗”、交罚款外,对行人、非机动车乱闯马路采取的一种新教育方式。当天22名违法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接受教育,并登记个人信息,交警将其交通违法行为通知其单位。

  13时30分许,在哈市南岗区中山路上,时而有人在飞驰而过的车流中穿行而过。在巴陵街路口,一路小跑横穿中山路的行人刘洋第一个被交警“请上”了停靠在路边的大客车内。刘洋不知交警意欲何为,以为要被带走,连说“我不是故意的,我有急事。”当交警告知对于他这种违法过街行为,要看事故录像接受教育,刘洋只好坐在了座位上。

  在短短1个小时里,先后有赵敬海、陈国柱、王东海、杨道斯、杨涛、陈振滨、刘志野、关颜成、叶媛、王文静、刘胡权、王国胜、李明、马玉兰、马珊珊、袁亮等22名交通违法行人和非机动驾驶人在宣传车内观看了交通事故录像。

  记者在宣传车里看到,车内电视里播放着由路上监控器所拍摄到的因行人乱穿马路而诱发的交通事故真实录像片段。目睹着一幕幕惨剧,有的人不由得发出惊呼声。看完录像后,大多数人都表示以后不再横穿马路了,但也有个别人认为没有宣传必要。据负责南岗区中山路区域秩序管理的交警南岗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洪斌介绍,对于行人横穿马路,也可采取重金处罚,同时将其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时间久了,自觉守法的氛围也就形成了。比如说,机动车驾驶员被记满12分,也可以让其上路“站岗”晒晒自己,这往往比罚款更有效。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