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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平均每人至少持有1张银行卡 卡时代的爱与恨
2010-07-11 06:55:1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晓雪 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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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1日讯 今年前4个月,全省银联信用卡新增17万张。截至2010年4月末,黑龙江省银联卡发卡总量达到4189万张。相关统计显示——黑龙江省平均每人至少持有1张银行卡。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截至2010年4月末,黑龙江省银联卡发卡总量达到4189万张,人均持卡1.1张,银联卡占比高达70%。

  随着POS机、ATM机的大量应用,使得刷卡愈发方便、快捷,成为当下最常见的消费方式。与这些设备成正比增长的还有银行卡的发行量,银行不同、种类不同、功能不同、款式不同、额度不同……层出不穷的银行卡一直是最乐观的金融产品之一。截至2009年10月,中国银行卡发行已达19亿张,其中统一标识的银联卡12.5亿张。

  同时,近年来,全省银联信用卡发行增势迅猛,今年前4个月,全省银联信用卡新增17万张,占全省新增信用卡发卡总量的60%,如:工商银行发行的圆梦运动卡、农业银行发行的喜羊羊和灰太狼卡、中国银行发行的淘宝卡、建设银行发行的冠军足球卡、交通银行发行的世博卡、光大银行发行的高尔夫卡、招商银行发行的冰雪之都城市主题卡、浦发银行发行的麦兜卡、邮政储蓄银行发行的鼎卡等,深受喜爱。

  业内人士指出:信用卡已经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从原来的上门推销到如今的主动发行办理,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般情况下,大多数银行的信用卡发行量每年递增10%左右。刷卡不再是时髦的事,从取工资到逛超市,只要一张薄薄的银行卡就全都可以搞定。从老到少,持卡消费已经打破了现金消费一统天下的传统局面。前程无忧随机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人人有卡,85%的人持有大约10张卡,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工资、购物、进门、看病、擦鞋、美容、健身、洗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卡”已经成为正常生活的必需品。数量翻番、角色更新、不可替代———

  人手N“卡”

  曾几何时,“卡”还是个新生事物,刷卡还是一件稀罕事。但如今,打开钱包各种“卡”横躺竖卧,无论是厚度还是面积之和都可能超过现金的“内存”。工资卡、信用卡、购物卡、会员卡、健身卡……形形色色的“卡”层出不穷不断涌进我们的生活。与之相配,“卡夹”、“卡包”应运而生,用来承载那些无处不在、色彩斑斓的必需品。

  人皆有卡,少则七八张多则数十张———

  85%被调查者拥有近10张卡

  近日,本报委托“前程无忧”协助,进行了一项有关个人持卡的随机调查,调查显示,80个被调查者中人人都有卡、用卡,85%的被调查者拥有近10张卡,13%的被调查者有卡近30张,有20张卡以内的被调查者则占6%。8位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拥有和使用的卡数都在30-40张左右,几乎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调查,记者发现从2000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拥有各类卡。数据显示,获得第一张卡的时间,39%被调查者集中在2000-2005年,2006-2010年则占29%,1995年-1999年接触各类卡的大约占20%。

  储蓄、工资发放、购物、炒股——— 银行卡交易演变成生活习惯

  银行卡———最常用而又最实用的“卡”。无论是取工资的借记卡还是先用后还的信用卡,越来越被广大市民接受继而喜爱。刷卡消费已经从一种时尚,变为一种常态。

  据悉,2008年全国银行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2%,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已占到50%左右。截至2009年10月,中国银行卡发行已达19亿张,其中统一标识的银联卡12.5亿张。全国银行卡实现成功交易56.5亿笔,交易额6万亿元,同比增长61.3%。目前,全国联网商户总量达150万户,联网POS机达231万台,联网ATM机19.2万台。2009年建设银行全年刷卡消费交易额近3000亿元,较上年增长85%。至2009年年末,天津市全年累计刷卡消费1552.33亿元,持卡消费额(剔除房地产和大宗商品交易)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6%。截至今年10月,全国联网商户总量达150万户,联网POS机达231万台,联网ATM机19.2万台。

  这些数字清晰地显示,银行卡在生活消费中愈来愈占据主导位置,在家购物、出门旅游,刷银行卡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公交卡、门卡、医保卡、IC卡、手机卡——功能卡勾勒基本生活轨迹

  调查中,一些市民被随机挑选,自愿配合当场清点自己包内的各种“卡”。

  在企业做行政助理的黄小姐共掏出13张卡,2张银行卡、2张信用卡、3张商场会员卡、医保卡、美容卡、擦鞋卡一应俱全。她补充:这只是我所有卡的1/3,都是最常用的,还有不常用的放在家里。61岁退休教师曲先生则有8张卡,其中医保卡、小区门卡、公交卡被他称为最有价值的“家当”。“80后”男生马淇则齐刷刷摆出30多张卡,除了一系列“主流”卡以外洗衣卡、书友会会员卡、贵宾卡、量贩式KTV会员卡等“非主流”卡多达10余张,他笑称“种类齐全、品种丰富”。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功能卡”基本都是智能IC卡,不但种类繁多几乎覆盖所有的生活领域,而且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据悉,目前全国各类智能IC卡发行达70亿张,在电信、交通、公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得到普及应用。


 

  虽然“卡”显示出方便、快捷的特点但同时也带来了记不住密码等“副作用”———大多数人对“卡”又爱又恨

  记者在随机调查结果中发现,67%的被调查者都表示“卡”确实表现出了方便、快捷的特点,但也有近25%的被调查者感到“麻烦”和“压力”。突出表现集中在“经常记混密码甚至忘记”和“忘记还款信用受影响”等方面。42%的被调查者表示曾经有过忘记银行卡或者登陆卡密码的情况,其中67%的人有过因为忘记密码耽误办事,最终不得不到银行挂失的情况。虽然如此,但16%的被调查者仍表示还将继续申请各类新“卡”。

  年卡无端作废、冲动办卡、新旧交替旧“卡”不认账、无缘无故出现附加费———生活“卡”在这里

  “卡”多了,是非也跟着多起来。如今,和“卡”有关的麻烦、纠纷层出不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一大热点。尤其是会员卡和预付卡,更是成为纠纷不断的主角。

  冲动办卡终成“鸡肋”

  刚刚大学毕业的小胡有一次和同学逛街时走进了一家音像店,当他们选中了两张电影光碟去结账时,收银员告诉他们,如果办理一张该店的会员卡就能在购买商品时得到八折的优惠,而这张只需要10元钱手续费的会员卡有效期长达一年。收银员还说,如果他们办了卡这次购买的两张碟就可以省掉4元钱,一年之内怎么也不会只来这一次吧,用两次就省钱了。听人家这么热情介绍,小胡和同学觉得既然能打八折,10元钱手续费也不算多,于是就痛快地交了钱办理了该店的会员卡。

  小胡告诉记者,到这个月为止这张卡在钱包里已经足足放了10个月了,因为那家音像店是和同学逛街时碰到的,那地方离现在工作的单位并不近,也不在家门口,所以一直都没有机会再过去,除非为了用这张卡特意去那里买东西,否则很有可能再也没有使用的机会。再过两个月这卡就作废了。而算起来上次买的那两张光碟不但没便宜,反而还多花了6块钱。

  办张年卡不断追加

  在媒体工作的赵小姐已经在美容院做了三年美容,除了第一年办了张年卡交了780元年费以外,之后几乎每年除了年费还要交差不多1000元的美容产品费用。据了解,现在美容行业几乎大多是采用这种收费的方法,和健身卡相同的是首先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年卡费,一般这个费用就是顾客每次到美容院得到的基础护理,并且说明不会再有其他费用。对此赵小姐说,根据季节的不同以及美容院当时推销的产品不同,美容师在给顾客做护理时,通常会跟顾客说,“您的皮肤是油性皮肤,必须加点控油的产品”,“您的这个色斑再不治疗会越来越严重,我们这儿的美白乳液特别好,您带回家得每天用才能看出效果”之类的说法让顾客不断额外花钱再购买一些产品。“其实美容产品的费用大多不是情愿要花的,但办了卡就跟上了套一样。”

  换老板旧卡不再认

  冲着以后剪发烫发能够得到七折的优惠,小峰在一家造型连锁机构预付了1000元办理了金卡,店家称里面的钱用完了可以再续存,并始终保持七折的折扣,而且可以不限本人使用。小峰觉得很划算,反正这笔钱在哪都要花,先存在这家里人也都能用。更何况这是一家全国连锁机构,不少大城市都有它的分店,其规模应该是可信的。但是没多久,剪发的费用不再享受折扣,而且只能付现金,小峰随即和店家交涉,才发现美发店的老板换了,之前办理的金卡现任老板根本不承认。马上与这家机构的北京总部联络后,小峰得知这家店面只是加盟店,除了缴纳加盟费得到一块招牌外,这家机构的总部并不承担加盟店的任何责任和义务,这家所谓的全国连锁机构其实和路边的私人小店没什么区别。

  没合同争议无人管

  市民李女士在一家美发店办了张会员卡,当时说明当次剪发不打折,从下一次开始凡是持有会员卡的顾客都能打八五折。但李女士在两个月以后再次到这家店剪发时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折扣,店员称这张会员卡只是在烫发时才有八五折的优惠,洗头和剪发都是没有折扣的。李女士听完后很生气可又拿不出书面证据来证明以前得到的承诺,而当初美发店已提前声明会员卡不能退款,李女士一方面气愤于商家的诚信缺失,一方面只能自认上当。“商家没有诚信,这种预付费会员卡我以后不敢再办了”。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办理会员卡的健身中心、美容美发机构、洗车行等通常在为顾客办理预付费会员卡时,并不与消费者签订相应的合同,有的只是开一张缴费的收据和一张印制好的“会员卡”,卡片上绝大多数都会印有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记者发现,这些印制好的制度当中几乎都是对消费者的规定和约束,例如,“此卡一经售出,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如消费金额超过卡内余额,必须充值后享有打折”,“此卡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本卡只在商品正价销售时有效,特价商品和打折商品本卡无效”等等,并且无一例外地都在最后注明,本店保留对此卡的最终解释权和终止使用权。而消费者应该享受的权利以及受到损失时的赔偿办法却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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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