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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经营性国有资产转让必须统一进市场公开交易
2010-07-13 19:53: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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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召开。东北网记者 印蕾摄

  东北网7月13日讯(记者 印蕾)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日前出台,根据该《意见》,省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全省产权交易工作,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转让必须统一进场公开交易。

  省产权交易市场由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及各市地分支机构组成,为全省范围内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并按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统计口径”等原则,开展全省产权交易业务。目前,我省共在9个市设立了省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3个地市设立了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公开处置渠道,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公开交易;推动公共资源进场公开交易,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省产权交易市场要积极为非国有企业进场交易提供服务,推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国有股权集中托管,为托管企业融资、股权质押等提供中介服务,发挥融资平台作用。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