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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台方案:安置到街道办的军转干部可任实职
2010-07-21 08:48: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东北网7月21日讯 对于安置到基层的军转干部,哈尔滨市将给予政策倾斜。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近日,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方案》,明确了计划安置、考试考核、加强基层等6大安置原则。
据了解,今年对未按时完成安置计划的单位,在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对拒绝接收或变相拒绝接收的部门和单位,要全市通报批评,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暂停为其办理人员调入、职称评定、工资审批、领导职数审定、编制落户等工作。
六大安置原则
1.计划安置原则———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军转安置计划,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军转干部。
2.考试考核原则———凡分配到哈尔滨市的团职干部都要按在部队的表现、立功受奖、军龄、职务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排序;营职以下和技术干部除考核外,还要参加笔试,并按考核和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
3.加强基层的原则———动员军转干部到基层去建功立业,对安置到基层的,给予政策倾斜,安置到市直事业单位的带编制,安置到区街道办或乡镇的任实职。
4.分散安置的原则———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都要按编制的多少、规模大小相应承担不同数量的安置任务。
5.对口安置的原则———对具有专业特长的技术干部原则上安置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和岗位。
6.就业安置的原则———按照军转干部的入伍所在地、配偶所在地就地就近安置。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