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会即将在佳木斯市召开,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宣传用语,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市形象,佳木斯市委宣传部于7月8日发出通知,禁止使用“佳城”一词代指佳木斯市。
“佳城”一词既不是规范的佳木斯简称,也不能体现佳木斯城市特色,而且,据《辞海》解释,“佳城”喻指墓地。用“佳城”一词代指佳木斯市,在用法、寓意上都欠妥,不利于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因此,在各类活动中,特别是在宣传片、宣传画、标语、口号中,禁止使用“佳城”一词代指佳木斯市。
对目前正在使用“佳城”一词代指佳木斯市的,要按照管理职责,坚决进行清理。省运会召开之前,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自查和检查,一经发现要及时、彻底地清理,避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