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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39期
2010-08-11 15:39: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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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推行创先争优积分管理办法

让活动创有动力争有目标评有依据

  为切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海伦市通过探索实践创先争优积分管理办法,让创先争优活动“创有动力、争有目标、评有依据”。创先争优积分管理法,就是在科学确定指标的基础上,将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行动和表现量化积分,定期排名,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的全程数字化管理。

  一、坚持以分为凭,实行分类立项,科学确定创先争优活动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坚持按各领域党组织和党员类别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创争项目,赋予以合理的分值,使之成为党员群众易于接受、易于理解的有效办法。一是合理确定分数。按照百分制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日常行为积分主要设置两类:履行基本义务类,包括按时参加学习、服从组织安排、模范遵纪守法、主动缴纳党费等内容,共40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类,包括带头宣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带头服务群众、带头致富群众、带头扶贫帮弱、带头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等内容,共60分。基层党组织分数的确定按照“五个好”标准,按一定的权重确定分数,总分为100分。另外,设立加分和减分项目,加分减分比例不超过总分的15%。二是划分党员类别。为提高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可比性,以党委为单位,总体上将整个党员队伍划分为机关党员、事业单位党员、基层党员干部、基层党员能手、60岁以下普通党员、60岁以上老党员等不同类别;把党组织划分为机关支部、直属支部等。以农村为例,根据党员职务、年龄、工作特点、能力特长等将党员划分为机关党员、事业站所党员、教师党员、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能人党员、60岁以下普通农民党员和60岁以上的老党员等8个类别;把乡镇党委所属支部划分为机关支部、站所支部、村党支部、学校支部等。通过精细划分党组织和党员类别,让同类别党组织和党员公平竞争,不同类别的党组织和党员都有竞争的动力,调动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三是按类设岗定责。围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定“六带头”目标,根据不同类别党员的不同特点设岗定责,落实具体争创项目和责任。比如,对机关党员围绕勤奋学习、服务基层、廉洁高效、依法从政等确定岗位责任;对事业单位党员围绕爱岗敬业、文明服务、钻研业务、自主创新等确定岗位责任;对支部书记围绕发展产业、带民致富、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确定岗位责任;对能人党员围绕领办合作经济组织、传授致富技能、参与公益事业、扶贫帮困等确定岗位责任;对60岁以下无职党员围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移风易俗、遵纪守法、带民致富等确定岗位责任;对60岁以上老党员围绕调处邻里纠纷、调解家庭矛盾、提出意见建议等确定岗位责任,并公开做出承诺。通过分类立项,使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党员能力特长开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活动的针对性。

  二、坚持民主打分,开展领导点评,合理作出创先争优评价。民主打分是保证创先争优积分管理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领导点评是及时对党组织、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价、激励和督促的有效手段。把民主打分和领导点评有机结合起来,使活动中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评价更加客观公正,经得起推敲。一是实行季度民主打分。根据制定出台的积分管理办法,按“好、中、差”三个档次,每季度对不同类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民主打分,每个季度100分,四个季度打分合计折算成年度日常行为积分。以农村党员为例,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帮扶对象依据确定的岗位责任对无职党员进行打分,打分结果经由支委会民主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包村干部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进行打分,并报乡镇党委会民主讨论后方可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二是推行年终民主测评。结合年终实绩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由各党委抽调人员深入到各支部,召开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一年来的思想作风、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测评结果按照规定加权后列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年度积分。三是全面开展领导点评。要求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对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每季度对下级基层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定性点评。点评以会议点评和个别点评两种方式进行,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在点评中,可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打出最高100分的分值,按5%权重作为加分项目计入总积分。目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已分别对下一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1次点评。

  三、坚持定期排名,加大公开力度,开门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在吸引广大党员群众的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把民主公开贯穿活动始终,使党员群众了解活动的过程,让他们掌握活动取得的成果,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成效交给群众来评判。一是坚持定期排名。活动开始时,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分值归零,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每季度得分出来后,分类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一次排名。比如对农村党员,在整个乡镇范围内:机关党员之间进行排名,事业站所党员之间进行排名,教师党员之间进行排名,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之间进行排名。在村范围内:两委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排名,农村能人党员之间进行排名,60岁以下无职党员之间进行排名,60岁以上的老党员之间进行排名。在城市,也是一般党员在本单位排名,党支部负责人在党委内排名。二是做到全程公开。要求基层党委为党员分类要征求党员意见建议、为党员定职责要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承诺事项、打分分值、测评结果、排名顺序、加减分项目及分值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制作“创先争优积分管理图板”,图板上列出基层党组织名称和党员姓名,列出创争项目和分值,将排名结果整个季度通过图板如实向全社会公开。排名公开后,群众有异议的,党组织在三日内将情况调查清楚,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三是开展民主监督。充分发挥12380电话作用,并选出各层面党员代表作为监督员,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进行民主监督,特别是要求上级党组织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坚持健全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紧紧抓住实施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组织领导、督查指导、结果运用、评比表彰四项机制,保证创先争优积分管理法的有效实施。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明确推进创先争优积分管理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创先争优积分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分别为实施积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规定的环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解决工作运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二是建立督查指导机制。县乡两级普遍成立督查指导组,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积分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积分管理失实失真的党组织提出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把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选先优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达到80分以上的,可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年度积分达到60分以上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作为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同时把干部党员积分结果作为日常考察的重要内容和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评比表彰机制。市委在每两年一次、基层党委每年一次的评比表彰活动中,对积分靠前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形成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