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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投诉公交甩站两次空等 公交管理处处理投诉蜗牛速度
2010-09-01 10:44:2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石晶 史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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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日讯 坐公交车遇到“甩站”,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按规定,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给予答复。然而,两次投诉、两个“5个工作日”过去了,“答复”仍毫无音讯。在第三次给主管部门打电话投诉后,市民苑先生愤怒地向记者表示,希望职能部门能提高服务质量,重视乘客投诉,给投诉者一个说法。

  据苑先生介绍,8月9日早7时20分左右,他在电塔街车站等待由大众嘉园方向开来的51路车。然而,等来的51路车却没有停,甩站开走了,这让苑先生和其他等车的乘客非常生气。随后,苑先生拨打了市交通局公交管理处的投诉电话84507460,就此事进行了投诉。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将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当时,苑先生留了名字、电话,工作人员又让他留下身份证号,出于对私人信息的保护,苑先生拒绝了这一要求。

  8月18日,投诉后的第7个工作日,仍然没有接到市交通局公交管理处的回复,苑先生再次拨打了84507460,又把自己遇到甩站的情况讲了一遍,这一次,他把自己的身份证号也留给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方仍然承诺5个工作日内给答复和处理意见。然而,到了8月26日,第二个“5个工作日”已经过去了,公交管理部门仍然没有给予任何答复,苑先生第三次向84507460进行投诉,这一次,电话是语音接听的。苑先生通过电话讲述了自己投诉的经过,对职能部门对百姓投诉的不重视非常气愤。

  这一次的“气愤”终于为苑先生“争”得了回音。8月27日,公交管理处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让他就事件经过写一份书面材料送到公交管理处或到公交管理处做一份笔录。这一要求遭到了苑先生拒绝。苑先生表示,自己要投诉的情况已经在三次投诉电话中说得很明确了,自己的名字、电话、身份证号码也都留给了投诉部门,自己是可以对投诉的真实性负责任的。公交部门都有行车数据,管理部门如果要调查很容易。如果每一个投诉都要投诉者去写材料、作笔录才能进行调查,相信公交部门接到的投诉将少之又少,公交行业存在的问题将很难得到及时解决。

  苑先生说,遇到甩站也许不算大事,自己“较真”地一次次投诉也不是为了个人利益,只是想为广大乘客向职能部门讨个说法,督促公交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乘客服务。可是,这个“说法”咋就要得这么难呢?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