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伊春市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评价评审会”上,《伊春市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评价》以其权威的数字和专家实地考察结果再次展示了伊春市独特的物质产品价值和生态服务价值。近日,该市向社会公布了评价的全部内容,并计划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
开展森林与湿地资源评价研究,是伊春为更好地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评价研究,可以准确掌握伊春林区森林、湿地生态状况的量化指标,为伊春的生态建设提供科学指导。为此,伊春市政府于2009年10月发函,商请中国林科院委派专家开展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评价研究工作。今年1月,中国林科院科信所课题组主要成员赴伊春召开了第一次课题研讨会,同时,专家组先后考察了友好、五营、新青、汤旺河4个地区,开展了第一次冬季野外实测和资料、数据的收集工作。6月,课题组再次来到伊春,分别到五营、汤旺河、新青、美溪、朗乡等地,开展了氧气、负氧离子、土壤、萜烯类物质的数据取样工作,并召开了第二次课题讨论会,形成了研究报告初稿。
今年7月10日,伊春市政府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林科院首席科学家蒋有绪出任该项目专家评审组组长,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统计局、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认真审阅了研究报告,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对报告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质疑和讨论。最后,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该成果理念先进,技术路线合理,方法科学,评价指标体系有创新,数据可靠,结论可信,对我国森林与湿地资源的价值评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伊春市森林与湿地资源价值评价》将伊春的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构成分为生态服务和物质产品两大部分,比例分别为81.73%、18.27%。全市森林与湿地的物质产品价值为320.29亿元/年,其中,立木生长量价值占28.28%,植物类非木林产品占52.09%,动物类非木林产品占19.51%,湿地产品占0.12%。全市森林和湿地所提供的生态服务总价值为1433.03亿元/年,其中,涵养水源服务价值占23.22%,保育土壤服务价值占6.77%,碳汇服务价值占2.51%,改善空气质量服务价值占22.06%,维护生物多样性服务价值占40.48%,景观游憩服务价值占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