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一审稿征求市民意见
2010-10-12 07:09:0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哲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12日讯 作为一部吸引了全市市民目光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从条例代拟稿出台、到第一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再到法规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目前已三易其稿,于日前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的草案稿再次与市民见面。为广泛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新修改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全文在哈尔滨日报刊发,以便更好地修改、完善该法规草案。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室工作人员介绍,此草案稿较上次新增了许多规范养犬的条款,如将大型犬列为城市重点区域限养犬种;在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中新增加了“中央大街等步行街、休闲广场、绿化地带和公园”一项;养犬人疏于管理,致使犬只因交通事故伤亡的,由养犬人自行承担损失;犬只伤人,由养犬人负责垫付医药费等。新修改的草案稿还参照《动物保护法》增加了动物福利的相关内容,如条例规定养犬人不得随意处死、虐待犬只等。为防止养犬人不按法规规定为犬只登记检疫等行为的发生,本条例在法律责任中加重了处罚力度,如非法养犬在责任整改期限内不予改正的,不仅要没收犬只,还要处以2000元的罚款。据了解,这些新增加的条款,都是在征求社会意见时根据市民的意见修改的。

  据悉,本次条例一审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将历时一个月,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采纳市民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力争出台一部让市民满意且具有可执行性的地方性法规。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