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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网格化管理”提升城管水平
2010-10-23 09:26:5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路维斌 闫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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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高效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哈尔滨市将对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这是记者从2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网格化管理就是按照自然地理布局和行政区域划分,结合区域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以街路和居民庭院为基点,每条街路和每个居民庭院为一个单元网格,由若干个单元网格组成工作网格。同时,按照分级分区域管理的原则,将网格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网格为严管区域,包括政务、商务、旅游通道;二级网格为规范区域,包括次干街路、背街背巷、江河沟堤岸、城乡结合部;三级网格为达标区域,包括居民庭院。市政、市容环卫、园林、城管执法、城管监督、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能分配到网格当中,通过每天不少于7次巡查,努力做到对城市管理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为保证这一城管新模式的有效开展,哈市将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对于网格责任人脱岗、漏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调离现岗位,情节严重的,开除管理队伍。各区、各部门每年将按一定比例对成绩突出的网格直接责任人、街道社区等进行表彰奖励,每月对网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评,年度考评成绩与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奖金、福利发放挂钩。同时,对网格内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制度,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勒拿卡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同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记录的市民投诉、市长热线转办、上级部门巡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倒查网格直接责任人发现时间。有记录而网格直接责任人未及时发现的,应记为网格直接责任人失责。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网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同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