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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进入冬季防火期
2010-11-04 09:55:03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田野 梁静娴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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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1月4日讯 从11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正式进入冬季防火期。昨天,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第三次(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进行部署。

  会议通报了2010年1至10月份的火灾形势。据统计,今年前十个月全市共发生火灾493起,死亡4人,受伤4人,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95.9万元(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4.2%,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上升300%,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下降72.4%。

  冬季防火期从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结束。围绕消防安全“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消防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冬防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影剧院、洗浴中心、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木材加工企业和大型仓储场所;城镇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城中村以及农村柴草垛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独居老年人、精神病人、身体有残疾人员或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家庭等火灾发生后自救逃生困难的特殊群体。

  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冬防期间,各级政府要至少组织开展3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每月开展2次检查,要确保对本行业系统各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列管单位和居(村)民区的消防监督管理。社会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吴刚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做好冬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