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伊春
搜 索
伊春市建设局开展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纪实
2010-11-04 09:39:27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张桃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伊春11月4日电

  今年7月份以来,市建设局开展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百姓住上“安心房”、“舒心房”。

  7月15日至22日,国家发改委棚户区检查组到伊春市检查棚户区改造工作,发现有的小区塑钢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责令进行整改。

  面对这样的检查结果,市建设局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会议,组成了联合检查组,于7月22日对全市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塑钢窗专项治理检查。检查组对全市的12个区局24项在建工程的塑钢窗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施工现场塑钢窗的企业资质和现场实物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在检查中发现,不仅塑钢窗主要存在钢壁厚度、长度不符要求;塑钢窗型材内腔未达到满腔;未按设计擅自将三玻改为二玻;增强型钢未进行防腐处理等8项问题。就是在塑钢窗质量管理上也存在施工方提供不出塑钢窗生产厂家资质等相关手续;塑钢窗现场安装违反规范要求;个别施工单位门窗洞口尺寸留置过大等诸多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建设局当机立断:塑钢窗未设增强型钢、尺寸偏差超标、擅自将三玻改为二玻、将联动执手改为扳手执手等影响塑钢窗质量的工程项目,限定施工单位进行拆除,由建设单位监督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纪检部门,工程项目不给予竣工验收和备案。要求各单位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把清理整顿劣质塑钢窗作为当前建筑领域的头等大事,不管是谁家的货,谁承建的工程,坚决排除各方面阻力,不合格的坚决处理,已安装上的不合格塑钢窗,一律撤换,已定货但没进场的,要严格按照技术指标进行更换。期间,共检查38家在建工程,有3家达到合格,给予全市通报表扬,有16家处罚整改,有18家责令限期整改,1家不良记录。市建设局在全面整治劣质塑钢窗的同时,加大对全省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苯板不达标问题也进行了整治,按照市领导的要求起草了做好棚户区改造墙体保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在建项目使用的苯板和生产厂家进行双向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与此同时,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三宝”、“四口”、“五临边”等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塔吊未经检测就投入使用等常见多发性问题,市建设局安全站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共检查了96个施工现场,建筑面积近350万平方米,发现隐患465个。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87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较好的公司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对施工现场不达标,安全隐患突出,整改不力不认真的建筑安装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对16家施工企业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对25名项目经理,23名安全员的岗位证书进行暂扣。同时,市建设局还结合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要点,对全市今年开(复)工的180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共有8个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有5个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分别责令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据统计,今年该局全市检查共下整改通知单652份,其中限期整改119份,停工整改36份,一般性问题整改497份。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