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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警方公布塌桥事故承包人情况 多人被控制1人下落不明
2010-11-04 22:19:14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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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晚救援现场。(图片由绥棱县宣传部门提供)
绥棱县公安局局长顾伟康接受记者采访。东北网记者 陈静 摄
承包人之一孟祥有。东北网记者 陈静 摄

  东北网11月4日讯(记者陈静)3日16时10分许,由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绥化市绥棱县努敏河废弃10孔拱桥(努敏河大桥旧桥)拆除工程,施工时发生坍塌。4人遇难。目前,5名承包施工负责人中的4人已被警方控制,1人下落不明。

  4日11时46分许,绥棱县公安局局长顾伟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见到了3名受控制的合伙承包人及现场挖掘机司机。

  据悉,努敏河大桥旧桥拆除工程刚刚进行8天,承包情况如下:

  1、该工程系5人合伙承包。

  2、合伙成员为:孟祥有(男,1962年生人,依安县上游乡人)、李守河(男,辽宁省营口市人)、于长海(男,1965年生人,辽宁省营口市人)、李柏库(男,1970年生人,依安县中心镇人)、牛春江(男,绥棱县泥尔河乡进军村陈田村人)。目前,除牛春江不知下落外,其余4人均已被警方控制。

  3、 5人合伙具体分工为:孟祥有,负总责,并从兰西县找来一台挖掘机。李柏库,负责跑外、管账。于长海,负责在家管账。牛春江,负责找工人。现场施工由李守河和牛春江负责。

  现场除5名桥上砸取钢筋的工人外,还有一名叫滕占昌的38岁兰西县挖掘机司机正在驾驶挖掘机,进行拆桥作业。据滕占昌讲述,事发时他在桥下开车作业,无法察知桥上情况。

  另外,绥棱警方就遇难者家属反映其干警李利军与承包人之一牛春江有亲属关系,怀疑拆除工程的承包与李利军有关一事,做出了积极回应与澄清。李利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牛春江系其妻子的表侄,自己目前病退在家,对牛合伙承包工程事先并不知情。孟祥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是私人性质的。

  目前,警方对该起事故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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