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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塔河县竭力打造生态安全保障区
2010-12-29 13:46:17 来源:大兴安岭市政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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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期间,大兴安岭塔河县全面实施国家“天保”工程,加大资源管育和保护力度,生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实现了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的双增长,为打造生态安全保障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资源管理效果明显。“十一五”期间,塔河县坚持将管理好森林资源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严格控制“三总量”,采伐、运输、销售均在控制指标之内,顺利通过了国家“三总量”检查验收;切实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深入开展“绿剑”、“绿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滥砍盗伐、偷拉私运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破获林政案件68起,判刑7人,没有发生一起地区督办案件。坚持“保精压粗”原则,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秩序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加工厂原料一律从贮木场购买;对参与偷拉私运的加工企业,做到了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取缔一个,木材加工企业由2005年末的26家精减至7家。积极开发林下资源,推行经营权承包,落实责任主体和经营主体,变无序采集为科学采集,实现了职工增收和资源合理开发的双赢。

  资源培育成效显著。在全区率先实行了“撤并林场植被恢复”工程,全面实施营林工程化管理,编制完成了《塔河县(局)2008年~2012年绿化规划》。5年来,共完成抚育伐生产13000公顷,景观林抚育550公顷,人工促进更新2256公顷,低质林改造完成600公顷,保质保量完成了6.6万亩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城镇周边大苗造林5.3万株,庭院绿化4.3万株,城镇绿化9万株,村屯绿化570亩,义务植树98.05万株,新增绿地25万平方米;加强了良种基地建设,采集优良云杉穗条6万株,在种子园培育嫁接苗木5.5万株,经营母树林4075公顷。绣峰云杉良种基地建设项目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审批,已经开始施工建设。塔丰森林健康与恢复工程的重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已做好迎接国家林业局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新增绣峰、二十二站和呼玛河野生植物等地级自然保护区3个。

  资源保护成果突出。严抓森林防火,投资720万元维修扩建了县防火办,将局属专业扑火队由60人增至100人,选用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扑火骨干队伍,增强森防队伍整体素质;创新火源管理措施。在防火紧要期采取了禁止野生鱼类上餐桌、成立马背巡护队等超常规办法,5年来没有发生人为森林火灾。全力推进“以煤代木”工程,当年减少资源消耗10万立方米。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引资620万元建立了火化场、殡葬服务中心和公墓,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行了火葬,结束了林区土葬的历史。殡葬改革得到地区奖励40万元,当年减少木材消耗633立方米,减少林地植被破坏2万平方米。通过以上措施的深入实施,全县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08年和2010年,在接受国家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资源一类清查中,实现了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