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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连续两年提高公积金缴费比例
2011-01-19 09:35:54 来源:生活报三江版  作者:张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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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9日讯 记者18日从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佳木斯市从今年1月份起,再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0%,这一缴费比例的提高使佳木斯市成为全省第三家缴费比例达到10%的城市,仅次于大庆和哈尔滨。而连续两年调高公积金缴费比例也开创了全省各地市之先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于淑芬告诉记者,2009年之前佳木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比例仅为6%,排在全省13个地市级城市的倒数第五位,2010年市政府将其提高为8%,排名跃居第五位,今年再度调高至10%,一跃进入全省三甲行列。可别小看了这2%的提高,于主任算了一笔账,仅此一项,佳木斯市财政就要多拿出2000万资金,这对于一个财政并不宽松的城市来说,可谓是一个巨大的突破。

  201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总额5.15亿元,年发放贷款3.78亿元,年提取额达到1.36亿元,年增值收益达到2107万元,廉租房补充资金771万元,资金利用率达到100 %,带动住房销售面积25万余平方米,占全市贷款购买住房面积30%以上,六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这些都有赖于公积金缴费比例的提高。市委市政府将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落到了实处,普通职工也在这实实在在的变化中感受着生活的变化。

  为了和公积金缴费比例提高相衔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相应对政策进行了一系列微调,以鼓励公积金参建职工通过贷款购房来改善居住环境,进而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和相关文件精神,中心结合佳木斯市实际,两次适时地调整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到现在的40万元;二套房首付仍为40%(国家规定50%);提高二套房利率也仅限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国家规定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提取账户余额由原来一年改为现在6个月;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0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并且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几项措施的调整大大激励了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仅去年一年就支持1885名职工购房贷款,有力地推动了佳木斯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