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刘东辉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