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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补贴发放到位 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
2011-01-31 09:37: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常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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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31日讯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对在2011年春节前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做出了部署。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大落实督促力度,积极做好补贴工作,在春节前将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体欢乐祥和过春节。

  据了解,本次补贴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截至目前,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