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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改革资产评估收费制度 政府指导与市场双轨
2011-02-14 10:59:0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业伟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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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促进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要求,我省实施了资产评估收费制度改革,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发了《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资产评估收费制度改革,充分考虑了资产评估各方利益和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对资本市场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兼顾全省经济发展水平,重点改革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改变了政府干预收费和资产评估机构压价竞争行为泛滥的弊端。严格控制了收费标准上下限和招投标,明确最低和最高收费标准,并规定低于最低标准收费为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改变了收费方式单一、无法满足各种评估类型需要的弊端。收费类型上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价格双轨制,调整了原有的单一收费类型,计费依据上在原有差额定率累进方法基础上增加了计时收费方式,使得计费依据更灵活、科学。

  三是改变了收费标准偏低、严重背离资产评估服务价值的弊端。收费标准考虑了资产评估行业业务的复杂性、特殊性,解决了标准过低问题,真正体现出资产评估业务的技术含量和价值。

  四是改变了资产评估机构面临生存困境,人才流失严重,资产评估能力逐步弱化的弊端。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