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3月9日讯 3月4日上午,鸡冠区西郊乡门前热闹非凡,市交通局正在这里举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宣传活动。
据了解,《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的有益补充,它的颁布,标志着我省农村公路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这项《条例》的实施,对解决当前农村公路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环境,规范农村公路管理行为,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工作迈上新台阶,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该局公路处、路政管理部门的广大工作人员,悬挂起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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