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东北网4月12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 曹曦) 12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显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要求,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一五”期间,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20.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1.77%,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52%,全部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我省以能源消费年均6.9%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9%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0.8下降到0.6左右。扭转了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大幅上升的势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832.6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1.1倍。推动了技术进步,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均有较大幅度下降,能效整体水平得到提高。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取得积极进展,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5户“千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550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356.57万吨标准煤的目标计划。循环经济取得新进展。七台河市、望奎县望奎镇等5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稳步推进,黑龙江建龙钢铁公司等10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建设。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重大突破,规划内项目全部建成,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05年提高3.2个百分点,所有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空气年度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报告反映了2010年我省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坚持科学发展,强化节能减排的“指挥棒”作用;坚持多措并举,从结构、技术、管理等方面综合推进;坚持多管齐下,发挥法律、法规,经济,行政“组合拳”效应;坚持机制创新,深入挖掘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坚持全面动员,持续夯实节能减排工作的社会基础。
报告中说, 2011年我省要力争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3.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略有削减的主要预期目标。为此,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务求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加快示范推广,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做好形势分析,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为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