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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一:楼前“趴窝”成厕所
地点:十字街131号5单元门前
“寄居”时间:至少1年
19日9时许,记者在南岗区十字街131号5单元门前看到,停放在这里的一辆红色夏利车距离单元门仅2米远,而车的左侧就是一堵墙,因此这里形成一个死角,稍微靠近就能闻到一股刺鼻臭味。记者看到,四个车轮都是瘪的,后风挡玻璃和车灯已完全破碎,车身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
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这辆报废车停在这里已经至少1年时间了,堵住单元门不说,还特别影响环境。
恼人“垃圾”多是欠费车
对此,哈尔滨市商务局物资处副处长赵兴亚表示,车辆达到报废期进厂报废须一次性补齐所有欠费,而有些报废车却拖欠了检车费、二环费等费用,因此有的车主就干脆将车丢掉,形成了现在街路上的“垃圾车”。
采访中,记者在河梁街、宣西小区等处同样发现了很多类似情况的报废车辆,而这些常年占据街路、庭院的“高龄”报废车已经成了市民眼中难以清理的新型垃圾。
镜头二:“驻扎”人行道阻通行
地点:大方里街与承德街交口
“寄居”时间:至少2年
19日14时30分,记者途经大方里街与承德街交口处时看到,永平小区大门外侧的人行道上“驻扎”着一辆报废的微型面包车,一位手提小板凳的老者经过这里时,费力地走下台阶,然后绕到机动车道上通行。记者发现,这辆已经生锈的面包车只剩下一副空壳,四个车轮瘪瘪的,勉强支撑着车身,车内部件所剩无几。
据居民李先生介绍,这辆报废面包车停在这里已经至少两年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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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