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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喜事先立“家规” 80后“准夫妻”签“吵架公约”
2011-04-26 09:50:1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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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6日讯 “结婚和处朋友的时候可不一样,俩人吵架要控制火候,不然影响家庭和谐。”谈起和“准”丈夫刚刚签订的“吵架公约”,哈尔滨市市民刘女士对记者说。近来,记者发现原本在网络上被网友奉为“家规”的“吵架公约”已经进入了冰城“80”后新人的真实生活。

  “吵架不要当着父母亲友的面;吵架后不得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出小区。”在刘女士和“准”丈夫签署的“吵架公约”中,记者看到了一些实用却不失幽默的条款。刘女士告诉记者,这份“公约”是几天前她和男朋友结婚登记前签的,由于俩人性格相似,都是心直口快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没少吵架,而且有几次还很激烈,虽然最后还是以和好告终,但两人都觉得,激烈的争吵可能影响到夫妻关系,也影响家庭关系。临近结婚,刘女士觉得便想到和男朋友签订一份“公约”,以便婚后吵架时用来控制局面。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当天早上,经两人协商的“吵架公约”“出炉”,俩人分别在上面签上了名字。对于刘女士和爱人之间的“吵架公约”,朋友们看法不一。有的男性朋友认为条约过于迁就女方,在现实生活中不会有实际意义。年长一些的朋友则认为“公约”可以起到控制吵架局面的作用。同样也有一些人认为,“80”后独生子女“唯我独尊”的心态,才是夫妻吵架甚至离婚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否签订“公约”夫妻吵架需要有“底线”。 

  “公约”规定(部分):

  1.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架,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2.不管谁的错,一旦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哄女方一次,女方也必须立即冷静下来,否则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男方承担。

  3.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或关机。

  4.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5.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