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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集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
2011-05-17 09:30:53 来源:东北网-绥化日报  作者: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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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7日讯 5月15日上午,绥化市区两级政法机关、综治委各相关单位在繁华路段集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知晓平安建设、关心平安建设、参与平安建设,使全市人民真正成为平安绥化的建设者、平安稳定的捍卫者、平安文化的传播者。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威,市政府副市长王志鹏,市政协副主席范育松,市检察院检察长闫华等领导们佩戴平安志愿者胸章和工作人员一起走街头宣传平安建设,他们还向患病的平安志愿者徐鹏捐款。

  当天上午,各政法机关、综治委相关单位通过现场解答和发放宣传资料、举行图片展、出动宣传车、播放法制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宣传了酒驾入刑、交通安全、防火减灾、预防犯罪等各方面的法规和知识,以此纪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

  记者在现场看到,展板上一幅幅形象的图片,一个个血的事实向市民展示了毒品的危害,捣乱社会治安引发的后果。法律咨询台前时不时的有市民前来咨询,有关人员及时为市民提供指导、释疑解惑,面对面为群众服务。

  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吕东风介绍,20年来,绥化市95%以上的乡镇(街道)、98%以上的村屯(社区)达到平安建设标准,9个县(市)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其中望奎县2008年被中央综治委命名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我市连续19年被省综治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优秀市(地),今年3月还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平安市(地)”。我市农村治安防范“细胞工程”建设、“154工程”建设、“三联两全工程”建设、农村“四引进”以及“防火墙”工程建设等经验做法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力争到“十二五”末,我市所有的县(市)区都达到省级平安建设标准,半数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或接近国家级平安县水平,为绥化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大改善大提高、大提档大进位”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