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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孙永波谈学习曹力伟同志先进事迹
2011-06-28 09:13:3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宋海英 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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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6月28日讯 6月9日、10日,黑龙江日报连续刊发了大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力伟同志的先进事迹,文章刊发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开展学习曹力伟同志先进事迹的系列活动,记者就此采访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

  记者: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开展“学习曹力伟同志——争做新时期优秀公安领导干部、模范人民警察”活动,请您谈一下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

  孙永波:曹力伟同志是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杰出楷模,是全省公安战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优秀代表,也是几十年龙江公安事业发展中奋力争先、敢为人先、努力创先的时代先锋。2005年以来,大庆市公安局在以曹力伟同志为班长的党委班子带领下,坚定地走出了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警务改革道路,连续6年在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系统的先进典型。在曹力伟担任大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7年来,他以一名共产党人的风范、百姓公仆的情怀、人民警察的忠诚,成为让党委政府信赖、人民群众满意、不法分子惧怕、广大民警敬佩的公安局长,成为人民警察的楷模。开展“学习曹力伟同志——争做新时期优秀公安领导干部、模范人民警察”活动,就是要深化“公安学大庆”活动,真正解决好“建什么样的公安机关,干什么样的公安工作,做什么样的公安民警”等重大问题;就是要运用曹力伟同志这个过硬典型,真正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创新谋发展、带头干事创业绩、带头服务惠民生、带头自律树形象的风气浓厚起来;就是要发挥身边典型的感染力、影响力,根植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真正使广大民警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人、亲人、能人。

  记者:曹力伟同志是公安民警身边的典型,广大公安民警要学习曹力伟同志哪些优秀的品质?

  孙永波:学习曹力伟,在于他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权力观为政。学习曹力伟,就是要学习他坚定的政治本色,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坚定信仰和崇高追求,争做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忠诚卫士;就是要学习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淡泊名利的坚毅品格,争做捍卫法律尊严的忠诚卫士;就是要学习他言行一致、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的凛然正气,争做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忠诚卫士;学习曹力伟,在于他始终坚持以正确的事业观干事。

  记者:典型示范引路是公安机关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和重要经验,也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有效手段。那么如何使“学习曹力伟同志——争做新时期优秀公安领导干部、模范人民警察”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孙永波: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曹力伟同志为榜样,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广大民警做出表率;要围绕活动基本要求,人人学习反思、触及灵魂深处,人人整改提高,奋力创先争优;要立言立行,迅速掀起活动高潮,真正使活动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于行、展示于绩;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党建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和“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统筹推进,抓出实效;要狠抓活动宣传,形成强势引导,竭力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大进步、快进步;要以厅党委提出的“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和确立的“提升八个水平”、建设“六大警务”具体举措为指导,引领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为维护龙江社会的稳定和谐、保障龙江百姓的安居乐业、服务龙江经济的好发展、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