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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流产”需保胎 境外游难成行欲退款引纠纷
2011-07-07 09:37:0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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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7日讯 发现怀上孩子,给新婚夫妻带来惊喜,而已经预订的出国旅游不得不退团,引发与旅行社的退款纠纷,又让小夫妻烦恼不已。

  市民吴女士介绍,今年1月末,刚刚结婚一个月的她打算与丈夫一起到外地旅游度蜜月。二人先在一家旅行社报名云南游,随后又与某旅行社签订合同,定于2月6日参加香港、澳门、深圳6日游,2月13日参团马尔代夫6日游。二人于1月21日交齐了两个团的全部费用47000余元。1月28日,二人刚刚到达云南,吴就发现怀孕并出现先兆流产症状,必须卧床休息。1月29日,吴电话通知了旅行社,说明情况后要求取消港澳6日游以及马尔代夫6日游。工作人员接到电话表示,“先保重身体,可以退团、退款,回来一切好说。”回哈后,吴女士的丈夫多次找到旅行社工作人员要求退全款却遭到拒绝。

  对此,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介绍,自旅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订机票、酒店等费用即产生。吴女士电话通知退团却没有出示书面或短信确定退团说明,所以团费很难全额返还。旅行社只能尽最大努力返还部分团费,并适当补偿消费者。

  因对旅行社的答复不满意,吴女士将自己的遭遇投诉到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管理所姜科长表示,他们正在进行调查,如果不能调解成功,消费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旅行社。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