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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塔河县棚改工程惠及百姓 1000多户居民喜迁新居
2011-07-14 09:22:2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夏文华 朱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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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14日讯 塔河县委、县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为全县一号民生工程,抢抓落实,现已取得初步成果,1000多户居民已乔迁新居。刘大娘和4个子女原来住在塔南棚户区,现在都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楼房。刘大娘说,“我真是老来有福啊,新楼房明亮又舒适,圆了我们一家三代人的梦想,多亏了党的好政策!”

  塔河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始于2009年,分四期建设,工程计划改造54万平方米棚户区,现已改造36.4万平方米7080户,工程计划总投资4.22亿元(不包括2011年),资金到位2.25亿元。如今一期工程6万平方米已经全部竣工,怡园小区、锦绣小区和宏志小区已经投入使用,1145户居民迁入新居,正在兴建的龙畔家园小区和文秀小区将于今年年底前竣工。

  这个县2011年棚改任务为21万平方米,包括局址6.5万平方米、加区异地3.5万平方米、平房改造8万平方米、泥草房改造3万平方米,现已完成局址6.5万平方米的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和拆迁工作正在进行。针对棚改任务量大,资金短缺的实际情况,他们拿出计划的50%用于商品房开发,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力争年内完成60%入住、40%封闭。

  为实现这一目标,这个县采取了棚户区改造与商服房开发相结合,凡临主次街路新建的一楼全部配建商服房,小区内新建楼一楼建车库,并有选择的建设65~130平方米的大户型;棚户区改造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将漠大伴行公路、鄂族风情小镇等建设项目动迁区域内的住房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妥善安排入住,增加入住率;棚户区改造与旅游名镇建设相结合,严格按照全省百强小镇建设规划,将盘古镇规划动迁和拟建的住房纳入棚改范围,参照棚户区政策享受待遇;棚户区改造与城市特色风貌及城镇综合治理相结合,抓住特色风貌边境县建设的有利契机,将棚户区建设融入滨水、民族特色,全力打造岭北生态、宜居、便捷、魅力名镇。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