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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检查组充分肯定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2011-07-18 21:03: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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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组与省综治委等相关部门交换意见。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摄

  东北网7月18日讯(记者 岳云雪)14日至18日,中央综治委派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1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黄建盛代表省委、省政府迎接中央督导检查组,并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项工作与督导检查组交换了意见。黄建盛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综治委多年来对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及对我省工作的肯定表示感谢。黑龙江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打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按照省委确立的建设“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的美好前景,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建设,着力解决化解各类矛盾和利益诉求,落实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实,做到位,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中央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及综合治理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导检查组认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思路明确、态度坚决、行动快。督导检查组指出,黑龙江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比较明确,将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列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特别是提出的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建设振奋人心。省综治委制定了社会管理创新100个项目,逐项进行了责任分工,建立了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了整体规划和明确了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有序,各级、各部门都抓得比较紧,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黑龙江社会稳定形势一直比较平稳,群众公共安全感不断提升。今年以来继续呈良好态势,全省群体性矛盾大幅度减少,刑事案件总量和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7个和15.2%百分点,全省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分别下降。

  督导检查组还对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平安龙江”建设等专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导检查组一行并重点深入了哈尔滨市、大兴安岭地区、通河县等基层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

责任编辑: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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